作為騰訊在2011年推出的即時通訊服務工具,微信如今已經(jīng)是很多人都離不開的一個手機APP,或者說是很多人都離不開的線上支付工具。
在微信里面,除了微信公眾號已成為眾多商家平臺的推廣手段以外,另一個很火爆的平臺當屬“小程序”了,這種無需下載安裝即可使用的應用,可以說又給大家提供了不一樣的便捷訪問方式。
即便是這么火爆、這么好用的程序,照理說其他人也很難去仿照,多數(shù)人只認騰訊一家。然而,騰訊卻無法將“小程序”商標注冊到手,可以說相當無奈了。
據(jù)了解,騰訊是首個開始申請注冊“小程序”商標的,而且是45類全注冊。在2016年9月份,騰訊科技就已經(jīng)在第9類科學儀器、第35類廣告銷售、第38類通訊服務、第42類設計研究上申請注冊“微信小程序”、“小程序”商標。
然而,商標局好像并沒有通過騰訊“微信小程序”、“小程序”商標的注冊申請,多數(shù)以這兩個名稱直接申請的商標都遭到了“駁回復審”,僅有幾個“微信小程序碼”、“小程序數(shù)據(jù)助手”相關的商標有通過的可能,但目前仍在等待受理通知書發(fā)文的過程中,結果還不好說。
從申請數(shù)量來看,騰訊提交申請注冊的“小程序”相關商標有69件商標,然而遭遇基本算是“全軍覆沒”的局面,都死于“缺乏顯著性”這一點上。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由純文字“小程序”構成,相關公眾一般不易將上述文字當作商標加以識別,缺乏作為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已構成《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之情形。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jù)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jīng)過使用已獲得可作為商標注冊的顯著性。
像騰訊這樣的情況,阿里、小米這些公司也遭遇過。此前,阿里巴巴申請注冊“輕定投”商標、小米公司申請的“愛視頻”商標,都是因“缺乏顯著性”被駁回。
顯著性是商標的基本屬性,是商標發(fā)揮來源識別功能的基礎。我國的《商標法》第8條規(guī)定:任何能夠?qū)⒆匀蝗恕⒎ㄈ嘶蛘咂渌M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商標的顯著性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這就好像,一提到純牛奶,大家首先會聯(lián)想到的是蒙牛和伊利;一提到啤酒,就想到百威、青島、雪津,這些商標天生就具備顯著性。
在2016年,我國因商標顯著性認定分歧敗訴的一審案件占9.7%,并且此類敗訴案件中大多是商評委和法院之間在商標顯著性的認定上存在分歧,而法院判決具有顯著性的情況,多數(shù)是因為當事人在訴訟階段提交了新的使用證據(jù)。
看來,光靠公司的名氣是遠遠不夠的,在商標申請這件事上,即便是騰訊,即便是小程序這樣火爆的應用,也還是得拿得出實質(zhì)性證據(jù)作為其申請商標的顯著性證據(jù),才有可能注冊成功。
如今追隨熱點去注冊商標的人并不少,這就跟域名投資人搶注域名差不多,如今連騰訊都未能如愿拿下“小程序”商標,其他想捷足先登的也該放棄了,騰訊都不行,你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