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你是新會計還是老會計,你都必須知道這8個常見的稅務知識
一個
不管有沒有業務,都需要申報
有的納稅人認為有業務就應該填申報表,沒有業務或者沒有達到門檻就不需要申報。既不是,及時、如實申報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也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也是了解納稅人經濟活動、掌握和分析稅源變化的必要條件。納稅人未申報的,根據稅收征管法,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
報稅不是報稅,每月操作不能忘記
報稅是提交給稅控設備或非稅控電子設備進行開票的數據。未按期報送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
企業規模雖小,但可以申請“普通人”,成功申請不能取消
小企業在稅收上不等于“小規模納稅人”。根據有關規定,即使銷售額不符合規定標準,只要有健全的會計核算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兩個條件,申請后也可以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還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四
發票應小心保管,丟失的發票應罰款
從稅務機關收取的發票將免除生產成本,但丟失的發票將被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應報稅務機關檢查后銷毀。否則,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發票如不慎遺失,應在發現之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在報紙上聲明作廢,爭取從輕處罰。
五
購買虛假商業發票是違法的,符合一定標準就要坐牢
發票應該基于真實的業務。如果沒有真正的業務發生,千萬不要買進項發票抵扣。
目前國稅局“金三制”功能強大,對發票的電子賬進行全方位的采集、核對、比對。一張發票跑不掉,還要交和原來一樣多的稅,還要交滯納金和罰款。情節嚴重的會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六
關門不能留,“任性”的后果很嚴重
管理不善,我做不下去了。感覺反正沒欠稅,聯系方式也改了。剛關門走了,沒有辦理正常的注銷稅務登記手續,也沒有再申報。這種行為是不能接受的。眾所周知,擅自脫逃會被視為“非正常戶”,同時會留下不良的稅收信用評級,對公司未來的注冊或投資造成很大影響。同時,在非正常終止時,稅務機關將根據納稅人逾期未申報的時間長短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
稅務檢查要出示,不出示可以拒絕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條和《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八十九條,稅務機關派出的人員在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不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有權拒絕檢查。
八
賬簿轉移有手續,稅務轉移需要收據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條,稅務機關有權取得企業賬簿,但必須出具相關手續,否則屬于越權。檢索賬簿也有時間限制,當年30天內歸還,上一年3個月內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