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合資企業: 合資企業注冊流程
合資企業注冊流程如下: 一、申辦資格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 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設施的證明文件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有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 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獨立核算、自...展開全部注冊合資企業: 合資企業的注冊程序是什么?應該去哪些部門?需要哪些文件?
一、申辦資格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設施的證明文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有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健全的財會制度,獨立核算、自負贏虧二、申辦材料法定代表人簽...展開全部其他回答:攜帶身份證復印件,3張1寸照片(4女),居住地證明,或者單位出具的證明,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
【/s2/】合資公司注冊:【/h/】如何注冊合資公司比較好?-百度知道
展開全部 注意:第四條 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合營者的注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呵呵,那就沒辦法了...展開全部注冊合資企業: 注冊合資企業-百度知道
中外合資企業申請設立需要提交的材料外方需要提供材料:1、 (公司投資)外商海外公司開業證明原件及海外公司所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文件(原件和經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的翻譯件);(個人投資)海外投資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護照所在地當地...展開全部其他回答:設立中外合資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外方需提供材料: 1。(公司投資)外商投資境外公司開業證明原件及境外公司所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證明文件(原件,由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翻譯);【/h/】(個人投資)境外投資者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護照所在地中國領事館的證明文件; 2。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及翻譯件(能證明公司存款金額并由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翻譯的銀行證明原件),注:要求存款金額大于注冊資本; 3。(公司投資)股東大會決議原件及外商投資境外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申請書原件翻譯件,包括:新設企業簡介(企業名稱、注冊地址、聯系電話、經營范圍、董事長、總經理姓名等。),設立企業的目的,企業的名稱、經營范圍、住所期限和住所地址; 中方(必須是企業): 1。中方營業執照原件; 2。中方最近三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加蓋公章; 3。股東大會原決議(即母公司決定在境外投資新公司的文件)需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4。設立董事會的,需提供董事會決議(即母公司決定在國外投資新公司的文件),所有董事需簽署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5。投資金額大于原公司凈資產50%的,需出具審計報告; 新公司 1。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授權委托書、簡歷、2寸彩色照片及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如為外國人,需提供其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的證明文件); 2。營業場所租賃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原件2份和加蓋物業公章的產權證復印件2份);辦公樓租賃期限應在一年以上; 3。財務身份證、會計證復印件。
合資企業注冊:注冊中外合資企業需要哪些資料?
投資者需提供全套的境外公司公證文件或個人身份證,提供銀行資信證明,并提供董事總經理、監事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經當地律師事務所公證,再由當地中國領事館認證。中方為公司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資料。中外合資企業需要成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需要3-5人以上(外國或中國)。租賃合同備案(實際辦公樓地址),注冊資金50萬。處理時間約為1-2個月
合資企業注冊:如何注冊合資企業?
1.中外合資公司注冊局審批所需準備材料:
1。請求批準(原件)
2。合資(合作)意向書(原件)
3。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4。中國投資者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外商投資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
6。
投資者資信證明(復印件)
7。新設立企業住房使用證明(包括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
8。合資合同(原件)
9。合資公司章程(原件)
10。法人身份證明和兩張一寸照片(身份證或護照或臺灣同胞證等。)
十一。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十二。
董事會成員任命書(原件)
十三。工商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可行性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概述。
(一)合營企業的名稱、法定地址、目的、經營范圍和規模;
(2)合營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國籍(中方應說明主管部門);
(三)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包括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四)合營期限及合營各方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2。
生產安排及其依據。國內外市場預測,以及中國現有和在建產能。
3。材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源和運輸等。)及其依據。4。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5。技術設備和工藝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布的安排)。
6。
生產組織安排(包括員工人數、構成、來源和管理)及其依據。
7。環境污染控制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8。施工方式、施工進度及其依據。
9。資金籌集及其依據(包括原廠房設備份額的計算依據)。
10。外匯收支的安排及其依據。
十一。技術經濟效益綜合分析
除向審批機關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外,項目各方還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1。項目建議書和批準文件;
2。項目方所在國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3。國內外市場需求調查及預測報告;
4。
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所需原材料和資金安排的意見;
5。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3。合同、章程的審批。外商投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合營各方開始簽訂合同,制定章程,并報審批機關審批。
4。合營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注冊國家和法定地址以及代表的姓名、職務和國籍;
2。合營企業的名稱、法定地址、目的、經營范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出資額的拖欠和轉移規定;
4。
合營各方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人數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聘任辦法;
6。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工藝及其來源;
7。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的方式,產品在國內外銷售的比例;
8。
外匯資金的收付安排;
9。財務、會計和審計處理原則;
10。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十一。合營企業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資各方之間問題的方式和程序;
14。
合同文本和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營合同的附件與合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資公司章程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2。合營企業的目的、經營范圍和期限;
3。合營各方的名稱、注冊國家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國籍;
4。
投資總額、合營企業注冊資本、合營各方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轉讓條款、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5。董事會的組成、職權、董事任期、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職責;
6。管理機構的設立、辦事規則、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和任免辦法;
7。
財務、會計和審計制度的原則;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程序。
6。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合資企業的申請書;
2。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合同和章程;
4。
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候選人名單;
5。中國合營者的主管部門和合營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簽署的設立合營企業的意見。
以上所有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其中2、3、4份文件可同時用合營各方同意的外文書寫。
用兩種語言寫的文檔具有相同的效果。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7。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合作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并附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附有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3。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合作企業協議、合同、章程;
4。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的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書、資信證明及有效證明文件。外國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供其身份、簡歷和資信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5。合作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由雙方協商確定;
6。
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四項所列外國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須以中文提交,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文件可以同時以合作各方約定的外文提交。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全部所需文件之日起45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8。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擬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外商投資企業章程;
4。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候選人)名單;
5。
外國投資者的合法證明和資信證明;
6。擬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書面答復;
7。進口物資清單;
8。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必須用中文書寫;第2、4、5項可以用外文書寫,但要附上中文譯文。
在北京公司注冊的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應當將他們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出具批準證書后,標志著項目批準的最終完成。
外商投資項目各方應當自合同、章程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二.設立合營企業的工商登記注冊程序: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人設立登記的全部文件、證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登記的決定。核準登記的,按規定收取登記費,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由登記機關發布公告。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外商投資企業成立日期。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登記表》;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
(四)合同、章程(包括附件、中外文本)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證明(原件一份);
(五)投資者所在國家(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經營證明;
(六)投資者的資信證明(應由與投資者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中方投資者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明);
(七)董事會名單和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文件,以及上述人員的簡歷和身份證明;
(八)企業住所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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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合資企業:成立合資企業需要準備什么?
國有企業需要成立中港合資企業:
【/S2/】1)由工商局辦理;
【/S2/】2)確定中國合資企業資產清單(國有資產必須由SASAC評估);
【/S2/】3)對港資公司進行“信用調查”,獲取信用報告;
【/S2/】4)中港雙方簽署《合資項目立項報告》,并將《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和《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
【/S2/】5)合資項目報告經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后,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提交審批。同時,編制合資合同和合資章程;
【/S2/】6)經批準后,雙方簽署《合資合同》和《合資章程》,并提交審批;
【/S2/】7)取得合營企業批準證書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合營項目設立報告、國有資產評估報告、資信調查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合營企業合同、合營企業章程、合營企業批準證書等材料,領取正式的《合營企業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