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確的是,如果發生商標寬限期,不辦理續展申請,商標到期后就沒有商標了。
商標期滿后一年內,申請人可以重新申請該商標。因為《商標法》明確規定,在商標無效后一年內,任何人不得注冊與無效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重新申請的程序與長期注冊商標申請相同。
《商標法》第五十五條明確規定,注冊商標期滿被撤銷或者續展的,商標局在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批準與其他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
當然,還有一種緊急情況,即商標公司法人變更代理機構在失效一年后被他人注冊或者被他人提交注冊近似商標,那么無效商標將很難順利重新申請。
這種情況在至今商標數量暴漲的自然環境下還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尤其是一些名稱好聽、商業價值高的商標。
比如有的商標在第一次續展的時候沒有續展。如果其他人申請該商標,申請可能會成功。
在這種情況下,商標申請人只能放棄無效商標,公司法人可以先更換代理機構或嘗試回購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然后再申請。
因此,邊肖在此提醒商標持有人注意商標到期的狀況,并在商標到期后第一時間這樣做
手續,或者等到商標無效或者被他人盜用,那么就只能重新注冊商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