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相信許多人都在盯著王健林,他變賣產業的舉動讓外界紛紛猜測萬達要有什么大動作。本來生意場上有買有賣很正常,為什么這次引起了那么大的風波呢?
因為出售的項目里,不僅有“萬達廣場”這種看家項目,還有13個文旅項目。要知道融創曾斥資24.26億元競得85.12畝的地塊,如今花了295.75億元得到了13個萬達文旅項目,每個文旅項目價格僅22.75億元,其中包括合肥萬達文旅城項目。也就是用可以買一塊空地的錢,買到一個正在經營中的知名旅游項目!
王健林曾經放話要和迪士尼競爭,他本人也多次表態對這些項目的重視。可以說這些項目是和迪士尼競爭的“劍”,如今怎么戰爭剛剛開始,就把這13個文旅項目降價大甩賣了呢?
其實,大家先不要被新聞上所謂的“瘋狂變賣”、“拋售”迷了眼,萬達的回應中提到,這次出售的項目是所謂的輕資產項目,就是別人拿錢投資,萬達負責找地方,建設,招商加管理,利潤大家分。這種新型的經營模式,可以讓萬達很快拿到現金流,從而進行自身的轉型和減債。
再者,萬達廣場的中國商標權依然還牢牢地攥在王老板手里呢。
而搜索“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后,也能發現萬達手中擁有近千個商標,涉及到的類別和行業非常豐富。
因此我們可以判斷,萬達簽訂的是“商標使用授權書”。要知道對于商標來說,授權和轉讓可是天壤之別。
通常我們說的商標轉讓,是需要雙方簽訂轉讓協議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而商標授權,則是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證,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在2015年4月份深交所的一次演講中,王健林提出:萬達到了要靠品牌賺錢的時候。而萬達的商標就是其最大的品牌。在2017年上半年,新發展的萬達廣場全部為輕資產項目。以后萬達廣場新發展項目也多為輕資產項目。最近發生的637億元世紀大轉賣,早在三年前王健林就已經想好。
看到沒,在商業住宅地產連續收到政策調整的時候,萬達集團借助萬達廣場的特殊商業地產模式站穩了腳跟。如今又通過“我出品牌你出錢”的方式,為自己減輕負債壓力,讓企業更好的完成轉型。
而且王健林對于“萬達是一個房地產企業”一直耿耿于懷,多次表示“不再做地產商”,雖然目前地產仍然是其主要業務,但是經此一役,接下來萬達恐怕會向創新型、輕資產業務進軍,如影視、體育、旅游、兒童娛樂、大健康、網絡、金融等。
王健林自己也說過:
“如果我們沒有遠大目標,完全可以自我滿足,僅憑租金自然增長就可以高枕無憂。但對于有近14億人口的中國消費市場來說,我們的規模還是太小,要擴大競爭優勢,必須做得更大。萬達賤賣資產的背后,是王健林的品牌授權、輕資產經營的新模式,他稱之為“空手道”——有了品牌,有了能力,別人找上門來,你一分錢不出憑品牌就能掙錢。“王首富”的目標,恐怕是比現在更加廣闊的星辰大海。中國商標注冊,上開心財稅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