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開心財稅知識產權網整理關于澳門商標注冊相關常見問題如下:
? ? ? 1.內地注冊商標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是否生效? ?
? ? ??答:正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標注冊制度具有地域性,本澳的商標法例只保護在本地區批予的商標。因此,在澳門特區以外注冊的商標,欲在本澳得到保護,還必須根據澳門特區法規重新申請。 ?
? ? ??2.?如何把產品或服務分類? ?
? ? ??答:申請人可參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訂定的《尼斯分類》,對使用商標的產品或服務進行分類。
? ? ??3. 一個商標擬用于多種不同類別的產品或服務,應如何辦理申請手續? ??
? ? ??答: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零四條“注冊申請及商標注冊之單一性”的規定,一份申請只可填寫單一類別的產品或服務,如欲用于不同類別的產品或服務,則需作多份申請。例如,擬把商標注冊于服裝及美容院,則需填寫兩份申請。 ??
? ? ??4. 在注冊澳門商標時,何時需要遞交授權書? ?
? ? ??答:如果申請人并非澳門特區居民或在澳門特區設立的法人(即公司、社團等),則須委托以下人士作為其代理人,并遞交有效的授權書: ?在澳門特區律師公會注冊的律師;或 ?澳門特區居民;或 ? 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 如授權書非以本地區正式語文作出,則需一并遞交本地任一正式語文(中文或葡文)的譯本。 ??
? ? ??5. 授權書及其譯本須貼上多少面值的印花?
? ? ??答:授權書的首頁需貼上澳門幣25元的印花,其后每頁則需貼上澳門幣5元之印花。授權書之譯本首頁需貼上澳門幣15元的印花,其后每頁則需貼上澳門幣5元之印花。 ??
? ? ??6. 如何填寫及遞交注冊澳門商標申請表格? ??
? ? ??答:申請人須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表格,按需要連同授權書、優先權文件、其他許可證明文件及其中文或葡文譯本,向知識產權廳提交。?
? ? ??7. 繳費限期是否可以延長? ?
? ? ??答:申請人應在申請表取號后八個工作天內,繳付有關的費用。由于申請日期以繳費日期計算,因此繳費期限不可延長。 ?
? ? ??8. 如何辦理更改申請資料的手續? ??
? ? ??答:商標的申請人須填寫“其他行為申請書”,連同所需文件,按要求遞交申請并繳納相應的費用。?
? ? ??9. 怎樣查看商標公告? ??
? ? ??答:《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的工業產權保護通告可透過印務局網頁中的“商標登記的保護”查閱。?
? ? ??10. 如何提出商標異議? ??
? ? ??答:自商標申請公告刊登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兩個月內,任何人士均可就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以書面方式向知識產權廳提出聲明異議。保護需重新辦理有關申請。 ?
? ? ??11. 注冊澳門商標的申請被拒絕后,可以怎幺辦? ??
? ? ??答:核準或拒絕注冊之批示,均公告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七十五條第a項之規定,賦予之決定均可向普通管轄法院(第一審法院)提起上訴,并根據同一法律制度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上訴應自公布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一個月內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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