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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阿里商標?
4月3日,阿里巴巴集團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迪拜密Alibabacoin基金會籌資逾350萬美元,涉嫌侵犯其商標權。
阿里巴巴認為,該基金會“突出、重復和故意誤導”使用其注冊商標,旨在讓消費者誤以為“Alibabacoin”與中國電商巨頭相關或得到其支持。
針對阿里巴巴集團的指控,位于迪拜的Alibabacoin基金會近日否認自己侵犯了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控股公司的商標權。
該基金會的律師表示,他們并沒有侵犯阿里巴巴的知識產權,并且Alibaba一詞并非來源于中國,而是出自于中東地區的固有文化《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盜》。阿里巴巴要求他們放棄這個詞語于情于理都不合適。
這,其實并不難理解。商標權要保護優先注冊的商標所有人的權利,并不能因為說這是出自于傳說,就誰都可以任意重復使用,很明顯這家“阿里巴巴幣”的說法是不占理的,明顯屬于“碰瓷”行為。
眾所周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是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公司之一,并且他們早已公開表示不會發幣,迪拜這家阿里巴巴幣頂著“Alibaba”的頭銜到處宣傳進行ICO,必然容易引起別人的聯想,以為這個與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存在關系。
猶記得,前幾天阿里的“麻吉寶”就在朋友圈被刷屏,后來引得官方只要澄清這是阿里媽媽內側的淘客任務積分系統,與區塊鏈、發幣無任何關系。
要知道,目前我國是明令禁止發行ICO的,就連馬化騰也公開表態:“誰都能發一個貨幣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騰訊不會發。”所以,我們不難理解阿里巴巴集團對阿里巴巴幣的態度,希望這件事可以得到有效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