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上有一些組織和個人打著“共青”、“某某市青少年”等“青”字旗號,進行不同性質的商業活動,無形中對共青團組織的聲譽和形象造成了很壞的影響。但是,這種“拉大旗,做虎皮”的現象,今后在河南省濟源市將會得到有效遏止。今年6月,團濟源市委在河南省首次將“共青”、“濟源市青年”、“濟源青年”、“濟源青少年”、“濟源市青少年”、“希望之星”6枚標識在本地工商部門正式注冊。 另:開心財稅查詢商標的小編也多次提醒大家商標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凝聚著生產者、經營者的智力成果,體現著企業的經營成果;商標的成功注冊,不僅能夠得到國家保護,而且對豐富企業品牌、維護企業權利都具重大意義。
今后,凡河南省濟源市轄區內的個人與組織,在使用帶有“共青”等以上標識字樣進行廣告宣傳、注冊登記時,必須持有團濟源市委同意的批復文件。否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不予登記,并依法查處。
為什么要注冊“青”字號商標?社會上一些機構是怎樣利用“青”字號牟取暴利損害共青團組織的聲譽和形象的?團濟源市委書記孔慶賀向記者列舉了諸多事件,他詳細講述了2002年暑假發生的一件讓他們非常尷尬又義憤填膺的事。
暑假對于旅行社來說是發財的黃金季節。2002年7月,在河南省濟源市,10余家旅行社誰也不愿放過暑假這塊“大蛋糕”,他們使出渾身解數擴大自己的影響爭奪學生客源。然而,10余家旅行社除了一家生意火爆之外,其余無一例外門前冷落車馬稀,問者寥寥無幾。
孔慶賀說,這家旅行社“一枝獨秀”的原因很簡單,該旅行社打出了濟源市青少年“希望之星”夏令營的旗號,正是這個看似不起眼的“噱頭”,造就了他們異常火爆的生意。因為“希望之星”夏令營已經由團濟源市委連續搞了7年,很多學生家長以為,這家旅行社是團濟源市委的下設機構,既然是共青團組織的,自然就有較高的社會美譽度和足夠的可信度。
但是,這家旅行社組織的這次“希望之星”夏令營到底質量如何呢?據學生反映,廣告上注明的28個景點,有8個景點是坐在車上“走馬觀花”,有9個是類似于城市廣場、大型商場、海濱沙灘等之類的免費景點,在剩下的11個景點中除了3個是純公益性質的憑身份證免費參觀,只有8個是購票游覽。也就是說,28個景點,最終被“縮水”至8個景點。
除此之外,廣告上說的住星級賓館雙人標間,可是到了目的地,在一個集貿市場的地下室旅館里,一個房間居然安排住了8個學生。至于電視、洗浴、安全等更無從談起。孔慶賀說,這家旅行社組織的暑期旅游導致的直接后果是,學生家長罵聲四起,怨聲載道,紛紛涌向團濟源市委,指責團市委旅游是假,騙錢是真。這讓毫不知情的團濟源市委有口難辯,陷入了非常尷尬的境地。
而由團濟源市委組織的真正的青少年“希望之星”夏令營又是什么樣呢?孔慶賀對記者說,“希望之星”夏令營旨在培養青少年的獨立自理能力、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收費低廉,旅游景點大多圍繞博物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科普基地等,使青少年能達到一次旅行、成長受益的目的。
背了“黑鍋”的團濟源市委經過大量的解釋,最終幡然醒悟:必須注冊商標,維護共青團“青”字號的聲譽和形象。
2005年6月8日,團濟源市委正式注冊“共青”、“濟源市青年”、“濟源青年”、“濟源市青少年”、“濟源青少年”、“希望之星”6枚商標。同時,團濟源市委和濟源市工商局聯合下發紅頭文件,文件規定,凡濟源轄區內的個人與組織,在使用帶有“共青”等6枚標識字樣進行廣告宣傳、注冊登記時,必須持有團濟源市委同意的批復文件,否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不予登記,并依法嚴查。
“團市委注冊‘共青’等6枚商標,與我們工商部門可謂不謀而合。6枚商標的正式注冊,意義重大。”濟源市工商局局長李汝杰說,“這不僅為我們下一步的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對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也是一種有力的促進。”團濟源市委書記孔慶賀認為,“共青”等6枚商標作為共青團組織的標志和特殊的社會組織標識,已經構成共青團組織的無形資產。
“共青”等商標注冊1個月來,團濟源市委還沒有接到其他組織或個人遞交的使用“青”字號商標要求登記備案的材料。今年暑假,截至目前,也沒有發現其他組織或個人胡亂使用“青”字號招牌牟利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