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作為中國網游的啟蒙一代,見證了網游的出現、發展以及輝煌。從最早的MUD、萬王之王、網絡三國、石器時代、千年、金庸群俠傳等游戲;到后來的奇跡、龍族、熱血傳奇、精靈、劍俠情緣、大話西游。這些游戲對于一個標準的80后來講,至少都有玩過或聽說過其中的一款網游。而今天,和大家講的就是里面的一款游戲——《熱血傳奇》!
想必大家對它都不陌生,知道它是一款網絡游戲,不過既然從事知識產權行業,自然有義務給各位腦補一下這個游戲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東西!
《熱血傳奇》這款游戲的共同著作權人是娛美德公司與亞拓士軟件有限公司。其中的著作權主要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后臺運行游戲的計算機軟件源程序(以計算機語言、語言編碼等表達形式體現),第二部分包括游戲運行時呈現在網頁上的游戲畫面(執行計算機軟件源程序的結果,由人物角色、武器、服裝、物品、怪物、地圖、游戲界面等部分組成的整體),這兩部分組成了網絡游戲的整體,其各部分也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但是廣州創思公司卻在未經權利人授權的情形下在網站平臺上運營并推廣該游戲的“克隆版”《烈焰手游》。《熱血傳奇》公司發現后認為廣州創思公司在其形式、內容、核心要素、操作等眾多方面(具體包括人物角色、道具武器、裝備道具、角色技能、怪物、非玩家角色、游戲界面、游戲控制方式、地圖)抄襲了《熱血傳奇》,構成實質性相似。并認為《烈焰手游》侵犯了對《熱血傳奇》整體作品所享有的計算軟件著作權和對《熱血傳奇》中獨立存在的文字作品、美術作品等多種作品的著作權。
所以,《熱血傳奇》公司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被告開發、運營和宣傳《烈焰手游》的行為侵犯了對《熱血傳奇》游戲的著作權;判令被告停止侵權游戲《烈焰手游》的運營,關閉《烈焰手游》游戲運營網站;判令被告承擔因其侵權所造成的原告經濟損失及其他合理支出暫計人民幣6100萬元;判令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不管此案的審判結果如何,我們從國內以往的著作權糾紛案來看,在這么高的索賠金額下,它也算是開創了國內著作權糾紛的新紀錄。
我們都知道游戲歷來屬于高利潤、高回報行業,很多網游公司融資的現金流都來自與游戲業務的支撐。但是看到這個案例在賠償金額這么高的情況下,我相信還是會讓很多人覺得有些咋舌。而通過這個案例,聯想到在游戲競爭日趨慘烈的當下,尤其是在國內加強知識產權的大勢之下,游戲領域的侵權糾紛或索賠金額勢必會來的更猛烈,所以還是提醒一下各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未雨綢繆比亡羊補牢更重要。
借此案例,我們還想給各位腦補一下:從知識產權方面來講游戲保護不僅僅牽扯到著作權,商標以及專利同樣不能落下。
因為游戲產品包含了游戲名稱和游戲內容
游戲名稱作為區分產品或服務的重要標識,可以納入商標保護;而游戲內容一般由游戲人物、游戲情節及游戲玩法等元素組成,游戲人物、服飾、道具、情節等具有獨創性的設計都可納入著作權保護。此外,游戲作為整體作品,其整體上也屬于計算機軟件程序,可作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予以保護;另外,如果游戲“既包含商業規則和方法內容,又包含技術特征”的游戲商業模式,不排除授予專利授權的可能性。此外,游戲界面也可以獲得外觀專利的設計保護。
簡單說,任何未經允許使用與他人游戲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游戲名稱、游戲人物造型、道具、場景、情節等做法,都可能涉嫌侵權。
因此,游戲公司如果想要走的更遠,單純只是替換游戲背景色彩,替換不同的服飾,而對游戲人物名稱、道具、場景、情節等未做重新創作的話可能構成侵權。所以建議在一款游戲研發出來時,需要在商標、專利、版權方面都進行全面的規劃,360度無死角的保護,才能盡可能的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