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6月都快來了,又到了吹空調、吃冰西瓜的季節,當然喝涼茶降降火也不錯。然而本該是解暑良品,“王老吉”、“加多寶”這兩個涼茶品牌背后的公司,近來卻好像有些“上火”呢。
4年多前,一句“怕上火喝加多寶”的廣告語,讓廣藥集團和王老吉有限公司陷入了一場商標糾紛,這一鬧就折騰了4年多,近日這起糾紛案終于有了新的進展:廣告語“怕上火喝加多寶”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關于本案的起源,得從2012年說起,甚至更遠還可以追溯到2011年。
2011年1月28日,王老吉有限公司向商標局提交了“怕上火喝”商標注冊申請,可以說這就為“怕上火喝加多寶”商標案埋下了導火索。2012年6月11日,王老吉有限公司向商標局遞交了“怕上火喝加多寶”商標的申請,并同時申請了6件商標,涵蓋第5類、29類、32類和35類這幾個大類。
就在王老吉公司申請的商標被初步審定公告后3個月,廣藥集團于2013年12月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認為王老吉公司申請的“怕上火喝加多寶”商標(訴爭商標)屬于商標法規定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同時認為訴爭商標帶有欺騙性,容易誤導公眾。
經審理,商標局于2015年8月作出裁定,對訴爭商標不予核準注冊。王老吉有限公司不服裁決,同年9月提出復審申請,然而結果還是一樣。隨后,王老吉公司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法院審理之下,目前該案已經做出了終身判決,認為訴爭商標帶有欺騙性,容易誤導公眾,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據此駁回了王老吉有限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當前從商標局查詢到的結果顯示,王老吉有限公司總共申請的“怕上火喝”、“怕上火喝加多寶”商標有7件,目前都已做出了無效宣告或駁回復審處理。
事實上,廣藥集團針對王老吉出手也不是第一次,此前狀告白云山子公司就是針對王老吉這個品牌,欲向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索賠2006年至2012年間少交的1926萬元商標使用費,涉及商標13個,其中就包括“王老吉”牌。
這一次,你能想象到失去了“怕上火喝加多寶”廣告語商標的加多寶,之后的品牌推廣恐怕又將是困難重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