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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酒商標?
1953年起,茅臺酒廠受貴州省工業廳直接領導,茅臺酒啟用“金輪”酒商標并開始外銷,即現在的“五星”商標。但由于商標中存在“五星”“齒輪”等元素,這一商標圖案被國外政客視為“政治商標”,因而受到歧視。
在此背景下,貴州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為了拓展海外市場,于1958年委托香港一家設計行進行外銷酒的商標設計,根據國際市場的運行需要,和弘揚中華民族文化的原則,最終采用中國敦煌壁畫飛天中的“仙女獻酒”圖案作為外銷酒的商標,并于1959年在中國及東南亞等18個國家進行正版注冊,使用至今。
“飛天”標識圖案造型中的兩個形象,來源于享譽全球的中國敦煌壁畫藝術“飛天”,即“散花傳香”的“天歌神”乾闥婆,與“奏樂起舞”的“天樂神”緊那羅。
據說他們是一對夫妻,形影不離,融洽和諧,兩個飛天合捧一盞金爵酒杯,曼舞天際,傳播酒香。寓意“飛天”標識傳香頌樂,是加強中西飲食等文化的交流紐帶,是傳遞中西友誼的崇高使者,“飛天”商標的精髓,可以說是中國酒文化和中國歷史文化的完美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