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專利代理條例》修改有關情況吹風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賀化在會上介紹,《專利代理條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將于2019年3月1日實施。
賀化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專利代理行業狀況和發展環境均發生了顯著變化,現行條例的一些規定已經與行業實際、有關法律規定和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適應,有必要對其進行修改。本次修改主要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優化營商環境,專利代理人的稱謂改為“專利代理師”、放寬專利代理行業準入等。
修改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如下:一是簡政放權,支持創新創業,減輕群眾負擔,激發市場活力與創造力。二是放管結合,加強日常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創新主體合法權益。三是優化服務,加大便民利民,提高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