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將自己的商標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就是商標轉讓。這也是他人能快速獲得商標權的辦法,但是你知道商標可不是隨便轉讓的嗎?商標轉讓存在哪些限制呢?今天,一品知識產權就為大家科普下相關知識。
一、商標轉讓限制
1、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于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獨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2、轉讓注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3、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商標注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
4、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二、商標轉讓形式
1、合同轉讓: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或協議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
2、繼承轉讓: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的。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商標轉讓:由法院等公權力機構進行商標歸屬判決后發生的商標轉讓。
閱讀了上述文章,了解商標轉讓限制,便可以在有商標轉讓需求的時候避開這些問題,保證商標轉讓順利進行,及早完成哦!一品知識產權商標商城有許多不錯的商標正在轉讓,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前去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