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登記涉及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影視作品、音樂作品,錄像作品、工程和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版權登記包括以下列形式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jù)自愿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版權登記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各類作品(計算機軟件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像制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中心進行的登記等。
自然人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著作權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產生。著作權登記有如下好處:
(1)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jù);
(2)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jīng)濟價值的實現(xiàn);
(3)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xiàn),企業(yè)創(chuàng)新實力的表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