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專利實施強制許可,就是指國家專利局根據申請單位的情況強制專利權人許可申請人在該申請范圍內合理使用自己專利的制度。例如我國《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第4條第1款明確規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申請人在申請強制許可時,應當提出自己未能以合理條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據,并且自己的情況必須符合上述全部條件,才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強制許可。國家專利局審查同意以后,獲得專利強制許可的單位仍應與專利權人訂立許可合同并向其支付專利使用費。
此外,我國《專利法》第51條明確規定,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而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典型案例
陸某利用業余時間,研制出了一種帶有轉軸的千斤頂。2007年2月7日,陸某向專利局提出申請要求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國家專利局于2008年4月6日予以公告,并于2009年2月16日授予其實用新型專利權。某工程安裝公司在陸某的實用新型基礎上又研制出一種千斤頂,并于2009年5月6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的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并經專利局公告后,于2010年4月2日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由于某工程公司的專利是在陸某專利的基礎上發明創造的,因而實施過程中也就必然會涉及陸某的專利權問題。為避免承擔侵權責任,某工程公司與陸某協商要求實施其專利,并支付一定數額的使用費。陸某沒有同意,并且他還認為某工程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專利權,遂向專利局提出撤銷某工程陸某利用業余時間,研制出了一種帶有轉軸的千斤頂。2007年2月7日,陸某向專利局提出申請要求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國家專利局于2008年4月6日予以公告,并于2009年2月16日授予其實用新型專利權。某工程安裝公司在陸某的實用新型基礎上又研制出一種千斤頂,并于2009年5月6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的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并經專利局公告后,于2010年4月2日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由于某工程公司的專利是在陸某專利的基礎上發明創造的,因而實施過程中也就必然會涉及陸某的專利權問題。為避免承擔侵權責任,某工程公司與陸某協商要求實施其專利,并支付一定數額的使用費。陸某沒有同意,并且他還認為某工程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專利權,遂向專利局提出撤銷某工程公司專利權的請求。為保護自己的權利,某工程公司隨即也向國家專利局提出請求,要求對陸某的專利實行強制許可。第37章 專利權的取得 轉讓 許可及無效。
專家評析
對于上述的案例,很多人都不明白,陸某的專利已經被國家授予專利權,獲得了法律保護,為什么某工程公司還要求強制使用呢?該工程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事實上,實施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其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是僅限于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不適用強制許可;
二是申請的主體應當是單位,個人不能作為申請強制許可的主體;
三是申請的主體必須具備實施該專利的條件;
四是申請主體在申請強制許可前,已經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專利權人實施該專利,但未能在合理長的期限內得到許可。
案例中,某工程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就是在陸某專利的基礎上發明的,其性能卻更加優越,更具有經濟價值,但其實施又有賴于陸某專利的實施,而雙方之間又無法達成專利實施的許可協議,因此,專利局根據某工程公司的申請,查明屬實后,可以給予其強制許可。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專利權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有權根據我國《專利法》第58條的規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條指引
《專利法》
第51條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第58條專利權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
第4條第1款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辦理強制許可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