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對方手機游戲《奇跡封神》的游戲軟件圖標及宣傳頁面抄襲其享有著作權的手游《奇跡覺醒》,上海天鑾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著作權權屬、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廣州游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楊先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版權糾紛案。
原告上海天鑾公司訴稱,《奇跡覺醒》是由韓國Webzen Inc.授權改編、其享有著作權的手游產品,于2018年1月在中國大陸上線。截至2018年10月31日,《奇跡覺醒》的活躍用戶數量已超過1000萬人,付費用戶數為240余萬人,累計充值流水達21.5億元,累計收入5.3億元。廣州游城公司系從事游戲軟件制作和運營的公司,與上海天鑾公司具有競爭關系。廣州游城公司在2018年6月運營并上線了手機游戲《奇跡封神》,該游戲的游戲軟件圖標及宣傳頁面抄襲了《奇跡覺醒》的角色人物形象等獨創性表達,游城公司具有明顯的侵權故意,侵害了上海天鑾公司對《奇跡覺醒》享有的著作權。上海天鑾公司在百度網搜索欄輸入“奇跡覺醒”這一關鍵詞后進行搜索,搜索結果第三條為:“奇跡手游_黑暗奇跡類3D巨作_玩家超多_領取VIP”,上述搜索結果標注有“廣告”字樣,導致欲了解《奇跡覺醒》游戲的玩家在百度網搜索時,進入了《奇跡封神》游戲頁面。
原告上海天鑾公司認為,廣州游城公司作為與上海天鑾公司經營同類產品、具有競爭關系的游戲運營企業,其實施的上述行為客觀上截獲了本應屬于上海天鑾公司的游戲流量,搶占了上海天鑾公司的玩家資源,攫取了上海天鑾公司的經濟利益,嚴重違反了市場競爭中的誠實信用原則,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應當承擔不正當競爭的侵權責任。楊先生系廣州游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獨資股東,應當對其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百度公司系百度網的主辦單位,其為廣州游城公司提供了百度推廣競價排名服務,導致進行虛假宣傳的《奇跡封神》廣告在搜索結果中排名靠前,客觀上幫助了廣州游城公司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與廣州游城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