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注冊和強行注冊相結合準則。中國大多數商標采納自愿注冊準則。國家法令、行政法規規則有必要運用注冊商標的產品(主要指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生產經營者,有必要請求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產品不得在商場銷售。
2.明顯準則。請求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明顯特征,便于辨認,并不得與別人在先獲得的合法權利(如外觀設計專利權、姓名權、著作權)相沖突。
3,商標法律標準。商標注冊申請不能被法律制止的標志。使用地名的注冊商標持續有用。未經授權,代理人或代表人將以自己的名義注冊委托人或代表人的商標。委托人或代表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停止使用。如果商標中有該產品的地理標志,且該商標并非來自該標志所標示的區域,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停止使用;但是,注冊是善意取得的,仍然有用。
4。在審核商標注冊請求通知書時,堅持請求第一、申請第二的原則。兩個以上商標注冊申請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產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應當初步審定并公告在先申請的商標;同日請求、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標的,駁回他人的請求,不予公告。
5。停止域名搶注的指南。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
:如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