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商標具有排他性、時效性、地域性、隱形性的特點,所以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因此,商標質押主要存在兩大法律風險:
1。法律規定不完善可能帶來的風險。專門規范商標權的《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沒有規定商標專用權質押,只是籠統規定了商標專用權質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擔保法》只規定了注冊。至于如何評價商標專用權的質押價值,法律、法規、規章對如何實現商標專用權的質押以及如何實現商標專用權的價值沒有統一規定,導致實際操作中缺乏依據,隨意性大,難以把握,風險較大。因此,國家立法部門和商標權相關部門應構建完善的商標權質押融資法律法規;將商標專用權質押納入擔保法調整范圍,明確其運作程序,使其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進一步明確商標專用權質押的條件、質押合同的具體內容、生效、變更和注銷的條件和程序、雙方和第三方的責任和義務、權利實現的保障措施;進一步完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管理制度,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權利和責任;完善商標專用權價值評估行業的政策法規體系,明確政府部門、中介機構、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間的關系,明確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規范從業人員的職業標準和職業道德,使商標專用權評估有法可依。
二、商標專用權價值不確定、不穩定,風險高。
商標專用權評估是質押融資的關鍵環節,也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評價過程中對細節的不同處理可能導致評價結果的巨大差異。但商標專用權屬于無形資產,涉及的行業和盈利模式多種多樣。目前,我國尚未形成普遍接受的、統一的商標專用權評估體系,現行會計制度無法充分、準確地反映其價值;商標專用權評估體系的不統一和監督管理體系的不完善導致金融機構不愿意接受商標專用權質押,這已成為促進商標質押融資的最大障礙之一。
另外,商標權的知識產權是無形的,未來收益不確定,風險高,容易受到企業經營狀況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價值波動,貶值風險高。一個估計價值幾個億的商標,由于質量、運營等原因,短期內可能會迅速貶值,這是融資機構無法控制的。比如三鹿奶粉幾億元的商標品牌價值一夜之間就消失了;前央視廣告“王彪”——“秦池”“愛多”商標曾因經營問題高估了數十億商標的品牌價值,貶值幅度驚人;這就導致了融資機構的疑慮,使得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方式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