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財政自然科學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第11屆常委康佳重點推進環境稅改革。
在他看來,完全依靠現代行政事務干預的避稅咨詢,顯然不足以解決當前自然環境各領域的突出問題。需要引入更合適、更全面的政策,采用包括稅收政策在內的經濟杠桿控制方法。因此,改革由環境稅和“制度綠帶”選舉產生的橙色稅制是必然選擇。
到目前為止,中華民族還沒有設立專門的環境增值稅。目前收取環保排污費的國際標準太低,范圍太窄。整體環境稅收制度缺乏系統的避稅咨詢
稅收折扣
也缺乏選擇性、流動性和正確性。
康佳指出,雖然2015年的《環境保護法法案》已經公開征求意見,但在明確推廣步驟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成為“費改稅”后企業無法承受的爭議話題之一。
然而,康佳認為,今天最重要的當務之急是征收環境稅,并應盡快實施。
他指出,消費市場近期和短期內煤炭價格和原油價格的下行趨勢將緩解公眾輿論對通脹的壓力。這時候企業很容易排放環境稅。環境成本上升導致的企業運營成本上升,在微觀層面上對整體經濟運行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同時,由于環境問題突出,公眾要求出臺更多環保政策的呼聲極高。通過公共政治宣傳,環境稅作為一種有效的減排政策機器的主導作用可以得到凸顯。
他指出,通過法律手段確定征收環境稅,可以導致相關行政事務、司法機關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法制化”優先發展,取代原有的排污行政交易費用,與機構個人利益脫鉤。
“這一系列改革措施不僅將使環境保護的稅收調控更加恰當、透明和有效,而且將在其他領域的相關改革中發揮示范作用;同時,以開征環境稅為切入點,也可以促進政府與大多數中央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權責關系的合理化。”康佳建議,環境稅收的歸屬和使用今后應更好地向大多數中央政府傾斜,大多數中央政府應進行更好的環境治理,并監督企業減少水污染排放。
康佳提醒,今天最重要的管理任務之一是“做好公共政治的宣傳和管理”,以減少企業和香港市民對環境稅及其負面影響的擔憂,從而減少稅收的離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