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企業必須要有一名法定代表人,相當于公司的負責人,對外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職權,負責相應的經營管理活動。可以說,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整個公司,因此責任重大,企業在任命法定代表人時需要慎重考慮,往往是由股東進行協商選舉而定。常常是由公司的最大股東擔任,那么超過70歲,還能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辦人嗎?很多人有這樣的疑問,接下來深圳代辦公司注冊小編萬事惠財務一起來看看吧。
超過70歲還能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嗎?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公司的法人是沒有上限的,只要年滿18周歲,具有民事承擔能力的人就完全可以擔任,因此不管年齡多大,只要能正確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全辨認自己的行為,就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就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哪些人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有一些限制性。常見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辦人的有:
?。?)正在被國家機關通緝的人員、
(2)個人欠債數額較大的人員、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正在服刑的人員、
(3)因個人原因導致企業出現違法行為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人員等,
?。?)國家公務員、黨政機關干部及家屬、國企高管人員及家屬、銀行相關人員等
(5)未滿18周歲及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以及其他情況,這些人員均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注冊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股東嗎?
注冊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由全體股東以外的人即外聘人員來擔任。對公司可以執行經營管理權力,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需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導致了企業承擔責任的后果。
如企業破產并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會受到人身限制